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红河县人民医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采用以询价方式择优选择红河县人民医院新老院区电梯责任保险商家,凡按时纳税的正规合法商家,且具备相关资质,能够提供新老院区电梯责任保险服务的商家均可参与。
一、询价说明
(一)项目内容:红河县人民医院新老院区12部电梯责任保险。
(二)项目编号:YYZBB第2024-4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证;
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可只报自己提供服务的保险价格,参与报价商家需到我院了解我院具体需求。未了解过需求的商家不得参与报价。
(五)成交办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商家作为成交商家,商家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二、服务要求
(一)保险标准:提供保险服务的商家,经营资质达到合格标准。
(二)商家必须按照约定的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日期按时提供保险服务。
(五)因商家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日期按时提供保险服务的,商家承担相应责任。
三、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
四、参与要求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25日下午17:30之前(过时不予接收)报送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1.商家所有报送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所有材料均密封在文件袋内,现场交付。
3.若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需提供低价格的相关证明。
4.材料必须包含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报价表(报价表见附件,清单上写明联系方式)。
(二)联系方式:戴老师 13618739520
(三)材料报送至红河县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
(四)红河县人民医院于2024年10月28日前择优选择完毕并通知商家签定合同。
附件:红河县人民医院关于新老院区电梯责任保险询价报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