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红河县广大人民群众:
为规范医疗机构门诊挂号费、诊查费,确保为广大患者提供高效优质医疗服务,推动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医院价格行为监督规范门诊诊疗挂号,根据红医保发〔2022〕57 号、〔2023〕73号文件,规范诊查费、挂号费,确保患者权益,特向社会通告。
项目名称:诊查费、挂号费 (见附件)
通告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月29日(7天)如有异议,请在通告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红河县人民医院医保与物价科(原老车站一楼)。
联 系 人:吴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3—4626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