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2022年5月20日,我院为切实抓好《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贯彻实施,扩大职工对《条例》的知晓度,自觉参与支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升依法化解纠纷的能力及水平,邀请云南祥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束颖来院进行宣讲活动。因疫情原因,此次培训对象抽选:中层干部、临床科室每个科室选派2名医生(口腔科选派1名医生),2名护士;医技科室每个科室选派2名医技人员,住院部收费室,门诊收费室、总务科,后勤科各选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共有80人参加培训。

培训中,束颖律师从《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总则、化解主体及职责、化解途径、衔接联动、保障措施、监督管理和附则共七章五十四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

通过培训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重大意义,以后将不断强化《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宣传教育,主动抓好贯彻落实,认真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导科室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作用。有助于干部职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逐步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

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坚持从云南省实际出发,注重把握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突出地方特色,主要对明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制和主体责任、加强对当事人的引导、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衔接联动机制、确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为规范和促进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良好法制保障,是推动云南社会治理法治化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学习宣传和实施好《条例》对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具有重大意义。
在新时代社会背景下,主要矛盾类型已经逐渐升级转型,具体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则体现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纠纷化解需求与社会现有的纠纷化解资源和机制协调发展不完善之间的矛盾。
当下,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导致更多更复杂的社会矛盾产生,矛盾纠纷类型呈多元化发展的特点,原有的解纷途径显得形式单一、资源薄弱,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的需求。因此,加快新时期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综合调控多方面资源,拓宽纠纷化解途径,加强纠纷化解机制多元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