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单泵血液透析机”的公示
时间:2020-05-19 作者:红河县人民医院 阅读数:7581 来源:红河县人民医院

红河县人民医院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单泵血液透析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理由:

随着医院的发展,更好的为患者服务,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及治疗水平。拟购置单泵血液透析机2台,以满足医院及患者的需要。

申请理由如下:

拟采购单泵血液透析机为开展透析工作必备设备,进口设备研发早,技术成熟,操作便捷,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控制精准,监测报警技术完善,故障率低,维修方便。目前国内生产的同类设备与之相比在主要技术性能方面尚有一定差距,特此申请采购全新的进口设备。

二、专家论证意见:

此次项目论证会于2019年11月14日在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金尚俊园11幢15楼02室召开。

技术专家意见:

拟采购单泵血液透析机为开展透析工作必备设备,进口设备研发早,技术成熟,用材精良、工艺先进,操作便捷,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控制精准,监测报警技术完善,治疗效果好,故障率低,维修方便,使用寿命长。目前国内生产的同类设备与之相比在主要技术性能方面尚有一定差距,技术专家组一致建议可以采购全新的进口设备。

法律专家意见:

经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禁止进口货物目录》、《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上述所列产品在保证采购全新的设备情况下不属于禁止或限制进口的产品,本次论证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法律专家建议可以采购全新进口产品。

三、论证专家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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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红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云南省红河县迤萨镇松花街4号

红河县人民医院

二0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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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简介
红河县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上游南岸,东西最大距离81公里,南北最宽处40公里,国土面积2034平方千米 县城驻地迤萨镇。常住人口为35万人;哈尼族、彝族、傣族、瑶族等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4%,其中哈尼族占75%。被誉为“江外侨乡、 歌舞之乡、 棕榈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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