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根据《关于新增和规范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医保〔2025〕41号)》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在临床的推广应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医院本着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资源供应和绝大多数患者能正常就医的前提下,为提供便利化、个性化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我院在眼科开设了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在充分考虑社会发展水平和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实行市场调节价结合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和市场情况制定了我院2026年第三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1月5日—11月18日(14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红河县人民医院医保物价科(新院区住院楼9楼)。
联 系 人:吴老师 沈老师
联系电话:0873—4626007
附:红河县人民医院2026年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公示
红河县人民医院
2026年11月5日
红河县人民医院2026年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