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广大就诊群众、各位居民朋友:
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2027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已启动。红河县人民医院医保科现将核心政策提示如下:
一、集中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2026 年 10 月 10 日 —2027 年 1 月 31 日。在此期间足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 202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可正常享受门诊、住院、大病保险报销。2027 年 2 月 1 日后进入补缴期,补缴人员设 3 个月待遇等待期;连续两年及以上断保再次参保,等待期延长至 4 个月,等待期内费用不予报销,请大家尽量按期缴费。
二、缴费标准与困难群体政策
2027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 400 元,国家及省级财政配套补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可享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减轻缴费压力,符合条件群众可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三、新生儿参保政策
2026 年 10—12 月出生新生儿,在出生 90 天内缴纳 2027 年度居民医保,视同当年已参保,医保待遇自出生之日起生效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请家属按时办理。
四、缴费渠道
线上可通过云南省税务局公众号、云南医保小程序、支付宝自助缴费;线下可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办税大厅、合作银行网点办理。
五、就医报销提示
在我院就诊,请携带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实时结算。断保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需自行承担。医保相关疑问,可前往我院门诊楼医保科窗口咨询。
医保是守护健康的民生底线,请广大居民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完成 2027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